四川农业大学校史展览馆管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校史展览馆是优秀校史文化传承基地,同时也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做好校史馆开放接待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史馆的校园文化宣传、校史育人等功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史馆日常管理
1.校史馆实行免费开放,开放对象为学校师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
2.校史馆由学校档案馆(校史办)统一管理,参观人员按程序预约审批后进馆参观。
3.档案馆安排专人负责校史馆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校史馆参观人员登记、接待;负责馆内基本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及馆内安全、卫生等;负责对展览物品进行登记、保管,对展览内容进行维护、更新;负责校史馆学生讲解员队伍的招募、培训、考核;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4.馆内物品原则上不予外借,如确需外借须经档案(校史办)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条 校史馆开放管理
1.开放宣讲日:每周主要针对学生举办校史馆宣讲日活动一天,每周开放日通过校内“i川农”平台提前宣传,分批入场,参观名额上限250人。
2.预约制参观:除每周开放日外,校内师生参观校史馆,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预约;外宾和留学生参观以国合处为单位进行预约;校友参观以校友办或原学院为单位进行预约;离退休同志参观以离退休管理处为单位进行预约;校内公务对接以对接部门为单位进行预约;申请单位需提前2-3个工作日预约,由档案馆(校史办)统一安排。
3.晚上、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参观。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档案馆(校史办)负责人批准开放。
第三条 参观人员入馆须知
1.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遵守馆内秩序,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
3.保持馆内卫生,不携带饮料、食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污等物品入馆。
5.爱护馆内设施,确保校史馆内展品系统、完整、安全,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团体参观应维持秩序并保证成员安全。
第四条 校史馆借用流程
1.学生参观:学生活动及课程作业借用需关注“SICAU川农大校史文化”微信公众号,选择“参观预约”进行线上申请。
2.非学生参观:公务接待、校友参观等需登录档案馆(校史办)官网,下载《四川农业大学校史展览馆开放申请表》(附件),填写后由单位领导签字或盖章,于工作日交到图书馆501(成都校区),艺术楼二楼档案馆大厅(雅安校区)进行预约。
第五条 校史馆讲解员基本要求
1.讲解员应热爱学校,乐意为公众服务,以宣传学校为荣。
2.讲解员应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3.需挂牌上岗,仪表仪容良好,着装得体、整洁,讲解时,做到面带微笑、主动热情、端庄大方。
4.讲解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校史,讲解准确顺畅、内容规范,耐心解答观众提出的问题;对回答不了的问题,致以歉意,表示下次再给予满意答复。
5.讲解员应根据参观者的关注点调节讲解速度和节奏,做到快慢相宜,耐心细致、不急不躁。
6.讲解员一经录用,应服从校史馆工作安排和管理。
7.服务期间如出现有损学校及校史馆形象的不当行为,解除讲解员资格。
第六条 校史展品的征集和利用管理
1.档案馆负责校史展品实物资料更替与管理。
2.校史资料的征集范围:全院师生员工、社会各界及国内外校友提供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和研究价值的各类校史资料。
3.经鉴定确有价值的,校史资料征集可视情况分为捐赠、代管、复制等不同方式。对无偿捐赠者,颁发证书以资表彰,捐赠物品永久保存在校史馆。
4.办理校史资料接收的手续,应保持校史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交接双方须根据移交目录进行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手续上签名盖章。
5.校史资料接收进校史馆后,应进行分类、排列编号,捐赠物品展出时注明捐赠者信息。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档案馆(校史办)负责解释。
附件 四川农业大学校史展览馆开放申请表
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