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档案馆(校史办)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利用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制度,尽职尽责地做好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2.档案馆属机要部门,非本馆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来人查阅档案,要在档案人员的指导下查阅,不得个人自行查找,归还档案要检查,防止抽调,篡改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随便谈论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凡属机密档案资料,办完后及时入库入柜锁好,不得随意放在桌上,以防失密。
5.办公废纸、废件、重复件、复制件等不得当垃圾处理,必须专人负责, 职工处理废旧印刷纸张等物品,原则上用碎纸机处理后及时清除出馆。
6.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规章制度,档案人员如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失密、泄密,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