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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评优的通知

2021-12-13 10:33:37 作者: 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文 陈昀菲/审访问量:61

档案馆(校史办)关于评选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2021-2022-1学期评优的通知

中心各成员:

为表彰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为学校精神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现开展档案馆(校史办)“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评优”评审工作,请中心内各位成员,做好本次评奖工作以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先进工作者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为:属中心干部/干事,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二、评选类别及指标分配

(一)突出贡献奖(300元/生)成雅各2名;

(二)先进工作者(100元/生)成雅各6名;先进工作者嘉奖(颁发证书)成雅若干。

中心不能要求将成员个人获得的奖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中心费用。

三、评选流程

(一)中心成员自愿申请;

(二)中心内民主评议(线上匿名评分,评分人数要求达中心总人数2/3);

(三)中心各校区对应指导老师及主任评分;

(四)档案馆(校史办)审定表彰。

四、材料提交

(一)中心成员于2021年12月20日晚22:00前递交申请表于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官q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二)中心于12.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交于档案馆(校史办)审查后确认名单并公示三日。

档案馆(校史办)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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