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成都校区)2024-2025-1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中心各成员:
现开展档案馆(校史办)直属学生部门校史文化服务中心(成都校区)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以表彰为校史文化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请中心各位成员做好本次评优及相关资料报送工作,评选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①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规定;
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优秀学生干部第Ⅰ类参评条件
参评人为中心执行主任,积极承担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同学,协同工作,群众基础好。
(三)优秀学生干部第Ⅱ类参评条件
参评人为中心部长及副部级别干部,热衷学生工作,主动承担任务,积极履行职责;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突出,善于总结经验,起到良好表率作用,师生认可度高。
(四)先进工作者参评条件
参评人为中心成员(限干事、储备干部),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师生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二、评选类别及指标分配
(一)优秀学生干部第Ⅰ类名额机动;第Ⅱ类按全部部长级主干人数的50%评选,共7名;
(二)先进工作者按全部成员人数(不包括主干)的30%评选,共14名。
三、奖励设置
优秀学生干部:100元/生,颁发证书
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
中心不得要求将成员个人获得的奖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中心费用。
四、评选流程
(一)2024年12月11日前中心成员自愿申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议:优秀学生干部第Ⅰ类由成都校区指导老师综合评定;第Ⅱ类12月12日前由成都校区指导老师及主任进行综合评定
(三)先进工作者评议:12月12日前先由成都校区各部门部长及副部依据干事平日表现进行综合评定,12月12日前再由中心成都校区对应指导老师及主任评分;
(四)档案馆(校史办)审定表彰。
五、材料提交
(一)中心成员请于2024年12月11日22:00前将申请表命名为“姓名+部门+申请奖项”,递交至学生校史文化服务中心(成都校区)官Q邮箱:2052328488@qq.com,逾期视为放弃。
(二)中心完成评审工作,交至档案馆(校史办)校史档案室审查后确认名单并公示3日。
档案馆(校史办)校史档案室
2024年12月10日